焦化厂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2024年12月04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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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公司财产,促进公司的发展,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及时反映和处理危险情况,积极参与抢救事故。
4、有权禁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对于上级单位和领导人忽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拒绝执行或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的权利。
6、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7、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生产安全科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组织处理。
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第三条: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必须实行专业管理与员工管理相结合,每个部门都应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及安委会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生产部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第五条:公司在编制生产、技术、改造等计划同时要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各类事故、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第六条:安全措施项目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应由供应部门列入采购供应计划,保证及时供应。
第七条:安全措施项目所需经费按国家规定提取,由财务部门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节 安全规程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对于电气、起重、锅炉、变压器、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有毒易爆特殊工种,必须由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受过有关部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员工担任。操作时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三条:公司所有设备、建筑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定期由设备、设施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和维护。
第四条:各设备应由掌握本设备性能的专人操作,严禁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或将本工种设备交与他人操作。
第五条:各种起重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专人使用保管并定期检查试验。
第六条:各种安全信号、保险装置、仪表、警标应进行定期检查、测试,以保证安全、灵敏、可靠且不准随意拆除和损坏,谁使用谁保管,检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
第七条:所有用于安全生产的设备工具,任何人不得擅自迁移和损坏,需迁移和使用的必须由生产安全科报总经理和安委会主任批准。
第八条:生产部必须建立机电设备定期保养制度,每个员工对自己使用和管理的设备应当做到“三好”(用好、管好、保养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事故),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生产。
第九条:凡检查或检修机械、电气设备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挂检修警示牌,设专人监护。严禁他人合闸,禁止带电工作,设备检查修理必须机电配合施工。岗位开车前检查注意事项:现场是否有人检修,是否有物品影响开车,安全防护物品是否安装齐全。开车时应确保现场无人检修,无物品影响开车,安全防护物品安装齐全。
第十条:在有毒气体场所操作、检修时,应戴好防毒面具,使用专用仪器检测,指标合乎要求后,方可进行。检修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十一条:电气、机械设备及行车轨道必须按规定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的安全措施,并做到:
1、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2、设临时电气设备和电线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填表审批制度,用后须及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