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属于立法性文件,发布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你说的这些函是指导性文件,只对个案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性。 行政总局关于的……的答复也属于这个性质,不具有法律性质,不能与现行法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