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遗产),从最后老人去世算起,已经快20年了,还能起诉吗?

2024年12月03日 08:4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之日起开始。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意思就是被继承人死亡超过二十年的,权利人不得再提起诉讼。(不论何时知情。)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再提起诉讼的,如果你还要起诉,会被驳回起诉或者根本不予立案。

另,无人继承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也就是说,你所说的房产,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参考资料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网友(2):

这个二十年可以看作是除斥期间,是个固定期限,也就是国家可以保护你的合法诉权的最长期限,不论是否知道继承已经开始,二十年过了,你的合法诉权将不再受法律保护。自知道之日起计算的两年期限包含在二十年内。如果你是第十九年知道的,那么你提起诉讼的期限就只有一年了。无人继承的财产将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

网友(3):

超过20年已经过了最长诉讼时效,可以提起诉讼,但已经丧失胜诉权。

网友(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司法解释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之日起开始。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意思就是被继承人死亡超过二十年的,权利人不得再提起诉讼。(不论何时知情。)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再提起诉讼的,如果你还要起诉,会被驳回起诉或者根本不予立案(不是丧失胜诉权,而是完全不能起诉)。
另,无人继承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也就是说,你所说的房产,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