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旅游合同上应该写名了小费问题,具有法律效益。拒付违反旅游合同。另外消费制度请参考旅游局颁发的公民出境指南,着现在被定义为服务人员酬劳,有下限没有上限。还有一般领队导游都是没底薪的,你不给人家就等于白为你服务,这你自己也说不大过去吧。另外你可以报一些包小费的团虽然不多,但还是有的。领队一般在机场就收了,你不给那接下来除了保障餐房景点外,别的服务就很难说了。因为你不付,那导游司机的娜一部分就是领队自掏腰包,还损失他本来要拿的那一部分。人出去本来赚得就不多,一个月也顶多就俩团,还要自己交社保自己交四金。
所以不论从法律基础上来说还是人情来说去,明知而不付就很不好。
另外办签证的时候应该要出具有公司公章,你月薪和你直属领导签字的工作证明。如果你很直接地说5天有时候赚不到这些估计会被拒收。只要你平均收入达到签证的要求,那大团费都付了,何必在乎这个小钱呐
只有我们中国是没有给小费的习惯的,出境的话都是要给的,包括港澳台地区,都是小费制的,你享受了别人的服务但是不给小费,这叫什么事呢
出境团上的司机、导游、领队的收入来源就是小费,金额肯定也是事先约定好的,跟你的收入多少是没有关系的。
看遇到什么样的人了,好欺负的不给顶多偷偷骂几句,不好欺负的,不给肯定就要吵吵,或是打起来。有钱出去旅游就别差那点钱。影响中国人的形象。
这是去国外的硬性规定 只要你团队有 连香港每个人都要给100的 人家在报团的合同上有写好的,你答应报团就是默认他们的收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