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有用吗

2024-11-08 06:53:1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劳动关系是事实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要件,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搜集并提供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就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根据劳动法规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工作之日满一月起至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网友(2):

你好!
一般来讲,是没有人去查劳动局备案的那份合同的。备案只是一种形式,真正的依据是你们双方手中的合同,备案的只是备案,很多劳动局是不留你们的合同的,因为如果都留的话,要留千万份啊,所以,即使留也很难查到啊!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网友(3):

没有人去查你在劳动局备案那份合同,所以对你没有影响。
在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是你现在在那一家公司工作的证明,是有用的,只能保持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不能出现两家。

网友(4):

以劳动局备案的为准

网友(5):

不知你说的不同是指哪些地方上有出入?
如果只是版本的不同没有关系的。
要和公司劳动仲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