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除以上情况之外,同居是合法的。
拓展资料:
非法同居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非法同居有两种情况,这并不是说一切同居行为都属于非法。关键在于当事人有无配偶。
目前,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间的非法同居以及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顾名思义,所谓“非法”,一定存在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法律明文禁止的同居行为,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而不是仅指代"与他人同居", 这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界定, 且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有相关陈述.
显然,关于非法同居, 应是婚姻法中出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不是未婚与他人同居,未婚与他人同居构成的是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在婚姻法中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不被法律禁止。
拓展资料:
非法同居
(法律术语)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这种行为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的禁止,严重者按重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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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非法,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若是双方未婚,只受到道德的非议,并不违法。
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1、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2、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是否有配偶: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