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下的遗产,母亲想一个人独占,子女可以起诉吗

2025年03月23日 20:0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其实我觉得有点困难,因为,继承法的诉讼是有时效期的,楼上的虽然说的没错,你和母亲共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平分遗产。
但是《继承法》第八条,一般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两年为有效诉讼期,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为二十年诉讼期。
显然你在八年前就知道你父亲的遗产继承分配了的,而八年后才提出重新分配,这样的情况应该算是过了诉讼期了。

网友(2):

父亲留下的遗产,母亲不能独占,子女可以起诉,但最好和母亲协商解决。母亲无权分配父亲那一部分的遗产,应按遗嘱或法定继承来继承。但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的话,首先是需要具备哪些是属于母亲的财产,母亲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
法律分析
父亲的遗产,如果没有个人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配遗产。母亲先就其与父亲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剩下属于父亲的夫妻财产是遗产,再由母亲和子女平均分配。如果父亲有遗嘱留给父亲继承的,母亲可一个人全部继承,如果没有,必须按法定要求来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网友(3):

起诉当然是可以的,但法院是否受理是个问题。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过去是两年,现在是三年。建议先到当地法院咨询。

网友(4):

应该可以吧!但是我觉得没必要,就算是没有这笔钱你母亲还是要找个老伴的,但时候也会和现在差不多的!以后你只要管着你母亲吃喝就好了!!

网友(5):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皆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因这种继承制度的特点是各类继承人依法各得其固定的份额,亦称份额继承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