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规定,结合甘德县执法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投诉:
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2、越权或滥用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4、给予的暂扣、罚款、责令限期整改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适当的
5、其他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县执法局应公布投诉电话、由专人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
三、县执法局接到投诉后,符合投诉范围的应受理,对不符合范围的投诉须告知投诉人不受理的理由。
四、县执法局受投诉后,应认真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办结后,应于五日内将受理的结果通知投诉人并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家门口 ,喝酒骑三轮车被查 ,人和车都带到交通管理局 ,局里面的人直接说让找中间人 ,中间人来了之后 ,直接说罚多少钱,直接给他现金。没有任何收据,没开任何罚款单!二千多块钱!唉!执法公正!都是表面罢了!
到检察院投诉。
你好。打官司赢呢。执法局。不去执行。怎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