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做的伤残鉴定,要司法所出庭,还需要交钱吗?我是被告,原告做了一次伤残鉴定,不合理,法规不对,

2024年11月17日 06:29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法院让你申请重新鉴定就重新鉴定,不申请,你也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如果不能解释,就是鉴定不成立,不能做证据使用,鉴定费必须退还,你的理由成立,不需要承担费用。如果你的理由不成立,你承担出庭费,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网友(2):

老兄,上午不是给你解答过吗?你怎么还问同样的问题呢。所有的费用都由败诉方来出,你现在需要的是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