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协议离婚,房产为共有,约定离婚后转到一方名下,另一方获得补偿,在办理过户时候还要缴纳契税吗

2024年11月16日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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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网友(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网友(3):

不需要缴纳过户费用,只需要缴纳,制证费用就可以。
要是有贷款的话,会比较麻烦。

网友(4):

不需要吧,只要变更房产的共有人就行了,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