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度百科上看到专门注明了“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与个税、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类扣款都用记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这个没有错,社保公积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负担的,一部分是个人应负担的,企业缴纳的时候是一起交的,等发工资的时候再从工资里扣掉个人应负担的那部分,而在国税函[2009]3号文件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是不包含在工资总额中的。说的是企业应当负担的那部分。
二、用你自己的例子来说,假设A为管理部门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资 5000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应负担社保公积金部分 1000
应交税费-个税 10
现金 3990
各地的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采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那么这个数字怎么来,就是统计当地各个企业工资 这个工资就是从企业费用中工资的数汇总而来 然后求出平均数,就拿这个来说计算社保缴纳金额的工资基数要采纳5000这个数,不知这样讲清楚了否,希望能帮到你 望采纳
楼主,你自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明确告诉你,基数的确定就是收入,不扣除社保和个所税。
您错误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关于“工资薪金总额”的规定,里面明确说明了不包含在工资总额中的是企业的福利费社保费公积金,而工资表中扣的社保费公积金是我们职工个人的,所以个人的这些扣款有应包含在工资总额中。工资表中应发工资5000应是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