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一下我的观点,请大家指正:
1.我觉得关于简单的机会成本解题要参考两个指标,第一个是否要求同样时间,完成量作为变量不限制,第二是完成量是否要求一致,时间作为变量不限制;
2.老虎伍兹那个故事里,强调的是事情完成量(修完草坪),伍兹和小孩用的时间虽不同,但是不限制,所以只要伍兹给小孩20-2万美元之间的薪水修草坪对双方都有好处;
3.律师和秘书这个故事,问题是“为什么只有每小时最多付秘书25美元的情况下,律师才有利益?”就强调了时间,工作完成量作为变量。需要做对比的是一个比率关系,那么就像之前一个朋友说的,律师的工作效率是秘书的四倍,那么付给秘书的薪水只有在小于等于他4分之一的时候,他才划算雇秘书。
事实上,上面两个问题只是简单的一维数字计算,而我们做事往往还要考虑很多因素,综合起来考量机会成本和比较优势才是比较实际的。
律师一小时可以打字200*60=12000字,秘书一小时打字50*60=3000字,3000/12000=25%,也就是说同等机会下(秘书和律师工资水平相同情况下)秘书工资=100*25%=25元。
并非支付给秘书小于100美圆律师就可以盈利,试想秘书工资是99元的话,那律师工作一小时的盈利只有1元,这肯定是不行的,秘书的工作水平只有律师的25%,工资如果高于律师的25%的话,律师就要赔钱了,这样说不知道你能理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