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
亲人需要办理如下程序才能探视:
1、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
2、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且具体哪天也有明确规定,因为监狱内设有多个监区,每个监区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属会见,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另行通知。
3、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体位置。手续办理一般用时20分钟,在会见室等待服刑人员一般10-30分钟,请自行算好时间。
如服刑人员本月2次会见次数未满,那么早上接见了下午亦可接见。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其他监狱可能会有差别)接见不允许带任何物品给服刑人员,想要给亲人带点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2、《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应当在一个月内送交服刑地执行。根据《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但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各地监狱规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体服刑监狱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如果属于涉嫌犯罪还正在审理期间,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不允许人犯与外界通信和会见,只有委托的律师可以会面。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会在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通知内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会见日期和有关准备手续等内容 。如果没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找公布的电话询问。
判决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审10日后,二审宣判时当天
1、在公安部门侦查期间,只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2、等到法院定刑以后,家属就可以探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时间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记得要带钱。可能会有两个地方要用。
1是探监费。
2是吃的东西啊、烟什么的,如果在看守所外面小店子(估计是定点的)有卖的,会让你在那里买。
一般时间有限,很多的排队的,说话就是隔着玻璃大声的喊,不准带手机进去。
判决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审10日后,二审宣判时当天。
1、在公安部门侦查期间,只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2、等到法院定刑以后,家属就可以探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
时间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监通知书中有相关内容。
《监狱法》规定,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亲人需要办理哪些程序才能探视
首先,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
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体位置。手续办理一般用时20分钟,在会见室等待服刑人员一般10-30分钟,请自行算好时间。
如服刑人员本月2次会见次数未满,那么早上接见了下午亦可接见。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其他监狱可能会有差别)接见不允许带任何物品给服刑人员,想要给亲人带点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探视程序:
1、首先,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
2、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且具体哪天也有明确规定,因为监狱内设有多个监区,每个监区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属会见,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另行通知。
3、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体位置。手续办理一般用时20分钟,在会见室等待服刑人员一般10-30分钟,请自行算好时间。如服刑人员本月2次会见次数未满,那么早上接见了下午亦可接见。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其他监狱可能会有差别)接见不允许带任何物品给服刑人员,想要给亲人带点食品衣物的想法可以趁早打消。
拓展资料:
1、《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监通知书中有相关内容。
2、《监狱法》规定,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3、罪犯服刑期间的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接受监狱管理和教育的义务【《监狱法》】
第七条第二款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2) 接受劳动改造的义务【《监狱法》】
第六十九条 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3) 罪犯有爱护国家财产,保护公共设施的义务;
(4)罪犯有维护正常改造秩序,自觉接受改造的义务;
(5)罪犯有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的义务;
(6)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亲人探视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一个月不超过三次,每次会见时间大概30分钟左右。探视时,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