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碰见过,因为我姥姥去世后,我姥爷和后老伴就搭伴过日子了。但情况和你说的略有不同,他们是领证了。后来我姥爷出现意外成了植物人,我的后姥姥找律师咨询了一下这种问题,人家律师说,如果我姥爷没了,两人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连领了证的都这样,更何况没领证的?除非老人有遗嘱,否则就没有什么权利,法律上讲,这不属于配偶,继承顺序也排不上号的。
这种情况叫同居,如果一方过世,另一方什么权利也不能享受。因为他们没有合法的关系。
于法来说属于非法同居,没享有什么权利!于情就不好说了,那得看遇到什么人做什么事了!祝幸福!
从法律上来讲应该没有什么权利,但是可以事先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进行分配。
这是关于一个良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