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一点也不合适。
没错,文学名著是很有价值,确实包含着一些哲理,它对社会现象、人性等方面的思考确实值得我们研究。但问题是,中学生能读懂名著吗?至少那时我读不懂。我这里说的“读懂”是指自发地从名著中悟出一些哲理、很自然地形成对书中人物的印象。而不是指读了对名著的相关评述、研究,甚至把老师抄在黑板上的“人物分析”、“中心思想”死记硬背下来的那种“读懂”。
在我看来,文学作品是用来欣赏的,而不是用来分析的。我们读文学作品的原因,是因为通过读它,我们体会到了一种属于自己的、引发了我们共鸣、思考的思想;是因为阅读那本书让我们感到放松、愉快;是因为我们有,或者曾经有过与主人公类似的经历、感受、情感,而使我们倍感亲切。这种对名著的理解、感受是属于我们个人的。因为每个人的经历、思想、情感都不相同,故每个人对同一部文学作品的理解、感受也是不一样的,而绝不是像学校教学、考试那样的整齐划一。所以,也可以说,“喜欢”文学作品远比“读懂”文学作品更重要。文学作品对人的作用在于使人感到轻松,以及自然的受益,而不是使人强迫性地去“挖掘深刻含义”、“分析人物性格”(我觉得这些字眼很可笑)。
各位已经看出来了:喜欢阅读文学作品的前提是我们有与作者类似的感受、思想,有与主人公相近的经历。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学生会有与名著作者(他们绝大多数是成年人)相同的思想、情感、经历吗?不可能。至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所以,要求中学生读名著基本上是倡导者们的一厢情愿。
在我上初中时,课本中就有一篇《红楼梦》的节选。大抵老师也常在课堂上说《红楼梦》如何好的话。其时就有一位伙伴“喜欢”上了《红楼梦》,逐页地研究,并不时给我通告他的研究结果:“金陵十二钗分别指代十二个女子,贾宝玉也在其中”、“是风姐儿搞得贾家败落”。听得我羡慕得不行,也去捧着一本《红楼梦》埋头苦读,可惜只读了几页就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后来再读《红楼梦》是大学毕业后,那时已经有了一些经历和感慨,因此饶有兴趣地读了一遍。现在想起当初那位红学爱好者,就明白其实他并不喜欢读,之所以读仅仅是因为老师说那书好。因为当初他告诉我书中的诗都很没意思,直接翻过去就行了。但现在我发现有些诗写得很好——我并不是说另一些写得不好,我的意思是因为其中一些使我颇有同感,所以我才觉得它好,这也是我所谓的“喜欢”。
再如高三时,我在一份刊物,好像叫《中学生语文报》上看到一篇同样是高中生写的文章,讨论的是课本中林黛玉进贾府的那篇文章。黛玉与贾母痛哭,底下侍立之人无不掩面而泣。作者以一种很学者的口吻指出:这让他联想起《史记》中汉朝的一王妃(我记不清具体是谁)与失散多年的弟弟相逢后抱头痛哭,宫女们俱黯然泪下,“助皇后悲”一节。听作者的口气,好像他熟读《史记》一样。但我猜测不是这样。因为他所引用的“助皇后悲”一节同样是出现在中学语文课本上的。
用读名著表明读者有较高的文学素养等暗示来逼迫中学生阅读名著,基本上是违背人的正常发展规律的。与其提倡学生读名著,还不如让学生读一些他们喜欢,同时没有危害性的作品。这种书籍虽然没有官方要求的思想深度、文学成就,但重要的是中学生喜欢它,这就够了。在无害的基础上,书籍对人的意义首先应该在于是否给人以快乐。有些名著的内容却是很不适合中学生读的。比如,我记得高考前拼命背名著书目及作者,其中有陈忠实的《白鹿原》。上大学后偶尔读了一段,才发现里面有大段露骨的性描写。
既使有过丰富经历的成人,也不会全部喜欢中学教师所列出的那一串名著书目的。真正能让人产生共鸣的作品可能只是其中一少部分。有时可能人们更喜欢通俗小说,而不是文学名著。不管是对成人,还是学生,都不应该鼓励,甚至胁迫他们去读由官方指定的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