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废标后是否必须要发布废标公告

2024年11月16日 00:3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废标后,必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废标公告,并且采购人要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二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范围与内容
第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

网友(2):

政府采购废标后必须要发布废标公告,然后重新招标。当前有的代理机构忘记了发布废标公告也是有的,但肯定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有可能改变原来的采购方式。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网友(3):

按照国家《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政府采购除特殊情况必须公开招标;
同时,如果招标结果不符合要求,废标必须公告,并通知相关利害人。

网友(4):

废标后,必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废标公告,并且采购人要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二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范围与内容
第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