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几个问题,请教!

2024年11月22日 11:49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律师解答:
1、保密协议附属于劳动合同之下,没有主合同的生效,从合同自然无效;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23条第2款;一般义务的对立面就是权利,单纯的只规定保密义务而不规定权利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除非你同意。

3、领多少经济补偿就看你和单位如何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解决。

网友(2):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和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
2、保密协议依附于劳动合同产生,不签订劳动合同,没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什么权利约定保密协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该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而无经济补偿,显失公平,应归于无效。

网友(3):

1、如果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并且保密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保密协议有效。有效期就是协议所约定。
2、如果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3、按照协议约定领取

网友(4):

一、合同,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双倍支付工资。
二、保密协议是基于单位支付保密费的前提下,你签订协议并拿了保密费,就应当依协议规定执行。
三、桥归桥,路归路,只要是合法的,都会得到支持,从你情况看,不签订合同单位违法。签订保密协议也是双方的,只要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则协议有效。

网友(5):

1、要看保密协议的具体约定。在职期间至离职之后的一段时间(看协议约定)有效。约定的离职后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2、你提到的违约条款因为单位没有相对等的义务,是无效的。
3、离职后,你们可就补偿金再行协商。补偿金没有统一标准,各地有不同的规定。

网友(6):

保密协议有效,没有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如果没有给以补偿,那是无效的,你可以不遵守保密协议
如果你愿意遵守保密协议,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具体多少法律没有规定,通说认为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