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跟骨粉碎性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2024年11月06日 22:4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您先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工伤后,才能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享受 工伤待遇 ,具体 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网友(2):

首先,跟骨粉碎性骨折到底如何评定伤残等级,是最为重要的,特别是认识和了解的过程中方法很关键,我们可以根据受损的严重性来进行判断,凡事符合条例的都可以来做判断,工伤九级或者是盆骨部位受到损伤的情况,根据综合的描述和其它工伤法的规定,进行工伤鉴定评级,才可以认识清楚,一旦工作发生了意外的受伤,在认识不清楚这个问题到底应该如何处理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工作发生意外受伤的严重性来进行决定。很多人认识不清楚这种疾病的处理方法和原则,所以跟骨骨折的工伤情况鉴定标准是最需要考虑到的问题。
对于工商鉴定的指标是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一级伤残的鉴定包括了面部毁容,还包括了鉴定过程中的很多情况。二级伤残的鉴定包括了器官严重缺损,其严重的功能性障碍发病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者是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等情况。三级工伤的鉴定就是器官严重缺损或者是畸形,还有手部肌肉受到影响的严重表现。我们对于这些问题的基本判断要根据患者个人的实际情况才能完全分析清楚。
关于工伤鉴定的等级要求是最为关键的,对于器官的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性障碍,医疗事故的情况需要认识清楚。在鉴定过程中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鉴定过程的原则和条件很关键。所以,我们在确定过程中要有一个正确的标准。

网友(3):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想你还是把你的病历保存好,到正规的,也就是说,市级的规定的伤残评级公司,之类的地方去鉴定评,因为不是在这里说说就行,那可是要出实绩报告的

网友(4):

那就看他的额表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