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个多月了,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不干了,单位让我回去办理离职手续,请问可以不办理吗

2025年03月22日 05:2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最好回去办理,不然之后会影响后续的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网友(2):

公司没有与你签到劳动合同,而且已经结清工资的情况下,可以不回来办理离职手续。但没有结算到工资的,建议回去处理一下。

网友(3):

不办理不合适。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如果因你不办理离职手续给单位造成影响,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最好办理。办理离职手续也可以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你要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单位就须支付,不支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也会支持。

网友(4):

建议回去办理,劳动法规定,入职一月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不办理离职对方可以说你旷工,辞职未提前告知为由追究你的责任。

网友(5):

你好,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产生劳动纠纷,离职手续等资料也能证明其劳动关系存在。如出现劳动纠纷,可以保存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