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办理大型户外广告牌

2024-11-07 15:41:4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同地方,可能政策有些差别。
  申请办理大型户外广告牌流程:
  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申报,填申请表格,经城管部门现场勘查鉴定符合规定后准予实施。申请表格主要填的有所申请的广告内容,广告单位,申请单位,申请人姓名,申请时间和安置场所时间等。 最好带上占用场地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或者房主同意施放的证明等,因为有时需要这些证明文件。保证能够一次到位的申请。

  详细流程
  1、你必须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
  (二)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
  (三)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和广告管理部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四)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三)广告合同一份(原件)。
  (四)广告发布场地使用协议书一份(原件)。
  (五)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六)须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一份。
  3、登记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户外广告登记申请,应当在广告发布三十日前,向发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请,待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规费。
  (二)经审查批准的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记审批号要随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三)户外广告登记后,三个月内未予发布,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已经登记,需要延长广告发布时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注意:
  设立户外广告牌的程序,要有广告设置地的场租协议,广告位方位图,安全证明,和用电证明,结构制作图纸,设置前的照片和设置后的效果图,城管的审批报表报城管部门去审批。

网友(2):

广东的我不太清楚,但是我可以给你例举北京地方的办理案例,你可以借鉴一下。在广东,你应该也得找当地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进行办理。
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牌匾标识设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规划、工商、交通、园林、公安交通及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能对牌匾标识的设置进行监督管理。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提交《北京市户外广告登记表》一式五份、《北京市丰台区户外广告设置登记表》二份。(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2、提供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份及广告制作、发布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3、提供广告设置位置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二份及提供广告位置租赁协议书复印件二份(在房屋上设置广告的要求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二份)。(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4、提供户外广告设置安全保证书一份。(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5、提供广告位置的现场全景照片二张,使相邻自设广告的高度、媒体形式、造型、规格色彩等比例适当,和谐统一,相互协调(照片说明:A、应为未安装制作广告画面的远景照片;B、照片内广告位置左右、上下大环境背景应清楚明晰)。(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6、提供报批广告画面电脑彩色效果图五张。(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7、提供广告位置复位图二张,为5与6的电脑合成效果图 (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8、提供标注广告设置地点所处地理位置平面图二张(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除照片和图外,以上材料规格均需B5纸大小。

受理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丰台园产业基地办公室社会事业管理部全程办事代理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并负责申办程序的全程催办。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在《受理登记表中》注明受理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填写《申办材料补齐补正清单》,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填写在《申办材料补齐补正清单》上。
时限:即时

二、办理
(一)审核:
条件: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审核标准:
1、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标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200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主要标准:
(1)在4米以下的建筑物设置广告的高度不超过1米;
(2)在4米-6米以下的建筑物设置广告的高度不超过1.5米;
(3)在6米-12米以下的建筑物设置广告的高度不超过2米;
(4)在12米-18米以下的建筑物设置广告的高度不超过3米。
参见《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标准》、《北京市自设性户外广告(招牌)的管理规定》。
3、基地入驻企业若在丰台园产业基地公共区域内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事先征得丰台园规划建设处同意,经产业基地办公室审核后报广告审批部门办理。
本岗位责任人:丰台园产业基地办公室审核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审核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在已审核完的户外广告登记表有关部门一栏里加盖丰台园产业基地办公室公章。即时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交全程代理人转丰台区户外广告办公室和丰台区工商局广告科或辖区工商所进行审定。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中止审核,退交全程代理人。全程代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退办通知书》)告知申办人,说明理由,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审核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即时

(二)审定

1、丰台区户外广告办公室审定
条件: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丰台区户外广告办公室审批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定。对符合审定标准的户外广告,办理有关户外广告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标准的,中止审定,并将申办材料交由全程代理人退还申办人员。
时限:30个工作日

2、丰台区工商局广告科或辖区工商所审定
条件: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审定标准:
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第18号令;《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200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企业工商执照;行业许可证。
本岗位责任人:丰台区工商局广告科或辖区工商所审批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对符合审定标准的户外广告,办理有关户外广告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标准的,中止审定,并将申办材料交由全程代理人退还申办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

三、回复(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丰台园产业基地办公室社会事业管理部全程代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
对审定通过的,通知申办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网友(3):

应该先到当地规划局,咨询一下你要设立广告牌的地方是否可以申请设立广告牌,如果可以,再到城管局执法大队去申请审批,之后还有城建,公路,园林等等一系列单位。。很麻烦,其实跑开头了,之后该去哪里也就有人告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