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吗

2024年11月20日 00:2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般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是,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扩展资料

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育补助、丧葬补助和抚恤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介绍服务费。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失业保险政策解答

网友(2):

是的。 向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并带好有关证件(身份证、退工单、劳动手册),办理失业登记可以申领失业金,并得到政府的帮助(如免费培训,推荐就业等),失业金根据地区与政策调整,一般可哪24个月,拿完后根据具体情况可再申请24个月

网友(3):

正常情况下不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一般是在工作所在地领取。

  • 失业金领取条件:

  1. 失业保险交满一年以上的(没满2年有一年半的可以领取四个月、然后没增加一年即可多领两个月)。

  2. 非本人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领取流程:

  1. 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 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3. 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4. 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 需要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失业证》、《劳动手册》(《失业证》、《劳动手册》非必须,有的话带上最好)。

网友(4):

对,一般都是在i户籍地社保缴纳地领取。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