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免诉是有到法院做出的 检察院没有权利做出,卷宗返回公安局可能是基于证据不充分,需要重新补证。
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案件现在被退回公安局,并不是不起诉,而是根据《刑诉法》规定,由于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后还会移送起诉的。
裁定免于起诉是检察院的权利,对那些犯罪行为确定但罪行较轻、损害较小、有悔改意愿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裁定免于起诉后会下发通知书给公安局。
96年刑诉法修改后,免于起诉就被取消了。
定罪是法院的权力
免诉即免于起诉 1996年以前是检察院的权力 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 就没有这个说法了
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都要退卷给侦查机关 因逮捕只是强制措施 逮捕意味着有较长的侦查期限 没有逮捕之前侦查机关依法只能拘留
由检察院做决定,返回公安局的原因应该是因为哪一部分调查的不够清楚,需要返回中心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