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钱款付清未过户,约定半年后过户,但过户前卖方反悔合同

2024年11月23日 07:2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根据过户登记,现在没有过户,依然是你的,就算公正了也是没用。
当然,你违约了,要给人家点违约金做补偿了,房子啊,还是你自己的。

网友(2):

该合同因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产权所有仍然为卖方。如卖方不愿按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则属卖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
一般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分二部分,一是有一段时间的滞纳期,违约方支付滞纳金,滞纳期过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如卖方违约的,因房价上涨,买方无法用同等价格购买同等房屋,房价上涨幅度超过违约的赔偿额),还可以追偿损失。
注:在第二步中,守约方有权接触合同,同时也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何处理并不是由违约方选择的。(但无论何种处理方式,都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当事人应关注事件成本)
合同无论经过公证与否都是有效的,并受法律保护和对当事人双方约束。经过公证后,合同的效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