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分析:
1、如果道路较窄,摩托车应是进入了逆向车道;
2、假道路上无禁止掉关标志,摩托车牌证齐全无超速:
如事故时摩托车驶入逆向车道,应认定双方同等责任(一方未靠右,一方掉头影响他车);
如事故时摩托车未入逆向车道,应认定掉头车全责,摩托车无责任。
会不会是调头把摩托车逼入逆向车道呢
你的责任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