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东西被盗,物管处应负全部责任吗?

2024年11月16日 10:3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就要详细分析物业公司在财产丢失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如果主要责任在于物业公司,那么也需要进行赔偿。第一,要看物业公司在被盗事件中尽没尽安全防范义务。物业公司承担的安全防范义务是有限的,仅指一般意义上的防范。如设置门岗、门禁、外来人员或车辆登记、日常巡逻、监控维护等。物业公司如果做到以上几点,比如各岗位都有正常工作记录等,那就是尽到了安全防范义务。或虽然有一项或几项没做到,但与业主被盗没有关系,也算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此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无责任。如果是由于物业不履行义务导致业主被盗,比如摄象头损坏长时间未修(注意是长时间)、门岗登记制度不利、巡逻不及时之类的事情,导致业主被盗,物业需承担一定的责任。第二,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承担业主被盗的安全防范责任的话,那么就要由物业承担。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2):

除非物业管理合同有明文规定,否则物管不会赔偿。同情,但在中国就是这么一个现状,只能自己以后加强防范

网友(3):

肯定的说,不会负全责的.根据失盗金额和失盗的具体情节和原因来具体分析,尤其是物业的保安在安全防范上具体有什么过错来定.

网友(4):

承担责任与否,得看你们当时交纳的物管费中包括哪些服务项目.
如果上面有写物管有对小区住户的财物有保管义务,那么在等到公安机关破案或者立案三个月后无结果后,可以要求物管赔偿.
如果服务项目不含括保管协议的话,那么他们无理由和能力为你负责。

网友(5):

关键是看业主和物业的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