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绿卡的注意事项
2005-05-23
1、储户在使用绿卡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对绿卡的帐户、密码等的保密,防止他人偷窥;不将绿卡帐户、密码等信息告知他人;ATM凭条等业务单据要妥善保管,不随意丢弃。
2、储户在ATM机上进行取款交易未成功时,须进行查询操作,并仔细观察插卡口、出钞口是否异常,如发现余额有误,请立即通知储蓄柜台进行处理。
3、绿卡由于破损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时,可在原开户网点办理更换新卡手续,交回绿卡,重新申请新卡。
4、绿卡遗失,应立即向联网的邮政储蓄网点挂失,网点在查验其存款未被冒领后方可办理挂失。挂失分临时挂失与正式挂失两种,本地临时挂失有效期为5天,异地临时挂失为20天,临时挂失期满,持卡人应持挂失申请书到开户局办理正式挂失,办理正式挂失后即可申请领取新卡;若储户在申请绿卡储蓄卡时,还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则原存折可继续使用。
5、若遗忘了绿卡密码,持卡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绿卡到开户的邮政储蓄网点,填写“密码申请书”,办理绿卡密码遗忘变更或遗忘撤销。
6、绿卡被ATM机吞吃时,持卡人应及时与ATM所属的邮政储蓄网点联系,并于次日持该卡的客户凭条和身份证件到该邮政储蓄网点办理领卡事宜。
储户在使用绿卡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对绿卡的帐户、密码等的保密,防止他人偷窥;不将绿卡帐户、密码等信息告知他人;ATM凭条等业务单据要妥善保管,不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