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假设(又称,会计个体假设,Accounting entity postulate), 会计主体指的是会计工作特定的空间范围。
会计主体假设起源于经营主体的概念,其形成与经济组织的独立发展有直接联系。在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出现了大量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独资或合伙企业,如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康美达合营公司,15世纪英国从事海外贸易的冒险性公司都是合伙组织,它们客观上要求会计将企业视为独立于业主之外的经济实体,将业主个人的经济活动与企业分开。因为在法律上,独资和合伙企业不独立法人,它们的资产和负债仍被视为业主或合伙人的财产和债务,业主、合伙人对此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会计上必须假设企业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会计关注的中心是企业而不是业主、合伙人。
简言之,就是会计应当仅为特定的会计主体服务。会计主体假设要求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