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三个人打我,但未达到轻微伤标准,连轻微伤都够不上法律应该怎么判,我要多少赔偿才算合理

2024年11月14日 14:2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三个人打你,但经鉴定人达不到轻伤或者重伤,甚至连轻微伤也达不到,其行为就不触犯〈刑法〉,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2款的行为,涉嫌结伙殴打他人,依法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壹仟元以下的罚款。

  这类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后行为人不再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至于赔偿,要看你的实际支出和因此而减少的收入是多少,原则,都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网友(2):

依照自己实际受到的损失要求赔偿是最公平的。这个数额不好推荐,以楼主所在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为参照才能准确的确定。

网友(3):

这个人绝对说谎,三人如果真想打人,不可能是轻微伤,顶多是拉个偏手,不会一起打人。

网友(4):

以“威胁个人人身安全”起诉,要求法院让其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个人人身安全费”以及“医药费”共计“**万元”。

网友(5):

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殴打他人不依伤情来定处罚了,只要有殴打的行为均够处罚的。只是情节轻微一些。但你说的对方三人参与殴打你的行为,已经属于从重情节,即多人殴打,如果对方得不到你的谅解,可能会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以上。
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立法的角度来说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你的伤情轻微,如果对方认识到错误,能够向你道谦,钱应该不是什么问题,我的面子要回来就行了,以后他们会和我友好相触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