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在未还清房贷的情况下想要加上另一方名字,需要取得银行的同意,如果银行不同意,则不能加名。因为按揭买房的情况下,房屋是作为担保物抵押给了银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综上所述,婚后在未还清房贷的情况下想要加上另一方名字,银行(抵押权人)具有决定权。
扩展资料: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们,你们无权办理加名字,房管和银行都不会同意,
需要贷款还清之后,赎回产权,办理完毕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才可以办理加名字
按揭一定要还清银行贷款,才可以凭房产证和结婚证以及身份证等,到房管交易中心办理加名。
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
有贷款的情形,如想加名,需还完贷款才行。因为产权由个人拥有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抵押的银行不会同意变更的。
没有贷款的情形,如想加名,可以直接带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去房管局办理的
中途可以更名,不过比较麻烦,跑证明都跑断腿,一般是还清贷款后才能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