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多年,已经入籍,在加拿大上班,在香港有资产,要不要缴海外财产税?

2024年11月19日 13:1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加拿大税务居民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其所持有的特定海外财产总成本额超过 l0万加元,就需填报 T1135 「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这只是申报资产,不是缴海外财产税。资产出售时有所增值,税局才和你计增值数的。又或者你从海外财产得到收入(如租金),亦有可能要计税。
个人认为百度的问和答不可能取代当地的专业意见。你在哪市?我的会计师老友只在多伦多,其他地方无能为力。要介绍可在个人简介中找我的电邮联络。

网友(2):

资产分两类: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如房屋,如价值不超过10万加币是不需要申报的,但当出租有收入时,收入是需要报税的。
动产如股票有收入是需要报税的。
当然如果你在香港报过税,在加拿大是可以抵的。

网友(3):

我补充一下安东尼马坤说的。

首先,因为你是加籍,然后又在加拿大上班,所以在Canadian income tax act (ITA)的定义中,你属于“Resident of Canada”。Resident of Canada的worldwide income都会算入纳税的计算。

但是如安东尼马坤所说,海外资产的存在,这个情况自身是不用缴税的。如果这些generate revenue e.g: business income, employment income, property income, other income, capital gains. 则所得收入一概算入你的income for the year. 比方说,如果你的海外资产有出租利润则所有的租金都算你的收入。当然要看你财产的具体性质。这里不好一概而论...

还有疑问请追问谢谢。

网友(4):

要不要缴纳海外资产税要看你在登陆时申报的资产是否包括你所说的香港的资产,如果当时登陆的时候已经申报,那么没必要二次申报。

网友(5):

理论上你应该主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