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弄丢件怎么办????

2024年11月14日 14:5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是网购包裹丢失,这个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直接找卖家,卖家会自行处理:补发或退款。如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这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如对当地快递点索赔结果不满意,可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处理。如对快递公司索赔结果不满意,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赔偿的情况,可以请求司法介入。关于索赔标准,各快递公司均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索赔即可。如就赔偿条款与快递公司产生争议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网友(2):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为破解快递“上门难”的问题,《快递暂行条例》明确提出,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

扩展资料:

《快递暂行条例》中明确了法律责任:

1、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人民网-快递丢件索赔有了依据

中国新闻网-《快递暂行条例》全文

网友(3):

你是网购买的还是朋友给你发来的?
其实不用对质,让这个送货快递员把签收底单拿来看就明白了,底单上会有签收人的签字。是谁签的找谁。

如果他不愿意。那也简单,找给你发货的卖家或是你朋友,告诉他你没有收到货,货物有可能丢失,让他去追究快递责任。因为你还没有签收,那货物损失及责任的追究是由发货方完成,没有签收的收货人是无权去要求赔偿和处理的。

网友(4):

首先,你第一步要找的是收货的人,而不是总公司,因为总公司没有人上报上去,他根本就不了解情况。
第二步,如果你的收货人不作为的话你可以找到收货公司的经理,一般收货公司的货在哪里丢了,他们一查内网的流程就一清二楚了
第三步,如果是收了你的货的人收到货,不帮你发,而是直接扣下了,你直接报警
第四步,如果是货发了出去在中途发生了丢失,你赶紧提供货品信息,价值,票据,要证据,不是你空口白话。
第五步,如果以上都不管用,直接投诉到12315,一定要记住,证据,发货凭证,货品价值凭证,快递公司流程的截图。

以上五步基本在所有快递公司都通用。(注:在丢失的情况下)

如果你是在网上买的东西,你只要丢出去一句话就行了“我没收到货”,如果是你朋友或者别人寄给你的,请把上面五条告诉发件人。

网友(5):

这个是没有办法通过失去联系几天确认丢失的。你要致电客服确认,当然,前提是确实一直没收到才行,至少一周。
如果你用快递单号查询到快件在某个位置已经停留五天没有更新,很有可能快件已经丢失了。如果你是发件人就该赶快带着发件儿时的底单去快递网点查问。有时候是因为系统的问题不能进行更新。这种情况快件并没有在本地滞留而是按正常的速度在运输中。
这种情况一般很少,但是有出现过的。发现快递在一个地方不动了,超过正常时间的时候,我们可以查看自己的快件是什么快递公司派送。在网络搜索快递公司的在线客服电话,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前需要提前准备好自己的快递运单号,以便客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