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判决书还是裁定书?

2024年11月18日 18:2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在再审中,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一)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
(二)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前置程序,未经前置程序直接诉至法院的;
(三)当事人双方约定仲裁而一方直接诉至法院,对方在首次开庭对人民法院受理提出异议,且不参加诉讼的。但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后,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除外;
(四)诉讼主体错误的;
(五)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你说的原审原告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那么我认为应该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不是驳回起诉。此处应以判决书的形式。如果法院是这么判的,我相信这是错误的,法官的水平往往很低,可以理解。

网友(2):

这个的分情况,有时用判决书,有时用裁定书,比如裁定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再如,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的则用判决书。

网友(3):

程序性事项一般都用裁定

裁定撤销原判和裁定驳回起诉

网友(4):

撤消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的,要判决书
驳回起诉要裁定书
没有法律依据是指你的诉讼请求没法律依据被驳回,因此可以用判决书的形式,在判决书中注明一条--驳回诉讼请求。

网友(5):

晕,这就是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