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原价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2024年11月20日 19:3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原价转让不缴纳个人年所得税。但前提是你当时拥有股份时是支付了现金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网友(2):

股权原价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原价转让,是指当时取得股权时支付的现金和现转让股权时取得的现金一样多。
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2.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网友(3):

1 原价转让不缴纳个人年所得税。但前提是你当时拥有股份时是支付了现金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公司收了你的个税属于代扣代缴,有可能很多人在一张税单上,无法给你。不过,年终,税务机关可能会给你打印税单交给公司,记着找这个公司要就可以了
3、你大概取得股份时,未支付现金,所以,公司才帮你扣税。如真是这样的话,你就已经晚缴税了,别再提了,不然还让你交滞纳呢

网友(4):

就看你的股份是怎么来的了

网友(5):

(1)涉及股权转让的纳税人应提供的材料:股权转让协议、完成股权转让凭证、股东大会决议、股权变化前后的公司章程、工商基本情况表、股权转让日上个月末的被投资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管,使资产评估更具有客观性。纳税人能够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税务机关原则上应当采信(如不采信应到上级局备案)。如果税务机关有证据不采信纳税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可以要求纳税人重新评估或进行专门检查以及税务稽查。

原价转让股权正常情况下是不用交的,你得经得起查,另外有过这样的例子:甲转让原100万的股权给乙,转让协议注明100万,暗里另外给50万,结果乙支付100万后,以转让协议为证,不再支付另外的50万,甲都不敢告乙,若说暗里的50万是确有其事,摆明偷税。偷逃税款超过10%并超过1万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哑巴亏说的就是这个!!!

一般情况下,若不提供审计报告的,主管税务机关会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