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250=750万元,计税基础=1000-400=600万元,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50*33%=49.5万元。应交所得税=(1000-400+250)*33%=
借:所得税费用33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80.5
递延所得税负债49.5
2、第二年税率变化,调整递延所得负债=150*(33%-25%)=12,反映税率变化带来的影响。
准则规定:除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情况下因税率变化产生的调整金额应确认为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2
贷:所得税费用12
第二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250-250=500万元,计税基础=1000-400-300=3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25%=50万元,已确认49.5-12=37.5万元。应交所得税=(1000+250-300)*25%=237.5万元。
借:借:所得税费用25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37.5
递延所得税负债12.5
3、第三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250-250-250=250万元,计税基础=1000-400-300-150=15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期初余额为50万,应转回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250
递延所得税负债2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75
4、第四年
借:所得税费用250
递延所得税负债2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