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合伙人想在开业后首先收回他的成本,我觉得不甚合理。即然选择合伙,首先要想到共赢。他投入的是资金,你投入的是人脉与心血,同样都是资本,为何不可以作价入股,投股份制呢,这样你们就可以按股来分成,这样不是省了很多事跟烦恼吗。你要明白先小人后君子,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讲明白,免得以后产行纠纷,该订的规章制度还是要订的,俗话不是说有规成方圆,就是这个理,如果你的合伙人不同意你这些合理的要求那最好不要合伙,生意讲究的是合气,合气才能生才嘛。
对方在投资没有收回前,你们对开分成;收回后,如果还是经营,那么分成应该是:你7或以上他3或以下!
先收回成本,再分利润,对你来说风险较大。
你们可以约定在没收回成本前的,双方比例分成,倾向于他。
在收回成本后的比例分成,协商分配。
查查课堂:据统计,中国每天有1.5万家公司注册,但有一半的企业活不过4年,所以行业内都有这么一个说法,一年发家,两年发财,三年倒闭,虽然倒闭的原因有很多,但有一点是蛋糕没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