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等级的划分?

2024年11月20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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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火灾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无人员伤亡,损失20000元左右属于一般火灾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扩展资料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参考资料: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网友(2):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网友(3):

根据国家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印发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第六条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是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大火灾和重大火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等级标准如下: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3. 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为了更从充分的了解火灾事故,这里再来了解火灾,以及火灾事故的统计范围。一般的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

网友(4):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大火灾和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