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没有。当作者和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的时候,一般都是十年。这就是说,按照法律,双方签订的出版合同约定,在这十年当中,著作权是你作者,版权属于与你签订的出版社的。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如果有其他出版社要出版,必须经过第一个签订闹闭出版合同的出版社同意,并且双方协商,给首家出版社提若干版权使用费。
只有在作者不懂版权法情况下,或者其有意违约,可能出现第二家第三家等多个出版社出版。——但如果这样,违液纤裂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这是肯定的。
还不仅仅是这样。在出版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有其他单位、媒体需要使用这个著作(或者选载、连载、改编——包括改编电视剧之类),都必须和第一个拥有版权的出版社协商,人家竖橘同意了(需要向这家出版社购买版权使用费),才可以订合同,使用。
有 人性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