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提示一下: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的办法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各地有自己的规定。
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上海规定: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
再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有的地方包括加班费、各种津贴等,有的地方则不包括。
所以,建议你咨询当地社保局当地的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获得以下保险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津贴:在工伤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工伤津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工伤构成八级伤残除获得上述待遇外,还获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由保险机构发放);
2、如果该职工不想在单位做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的,该职工还可以享有以下待遇(由单位发放):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政府规定。比如广西规定八级伤残为10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政府规定,广西规定八级伤残为8个月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