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因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劳动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
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也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扩展资料:
社保登记需要的手续:
1、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法律信息网-劳动法
首次办理社保登记,参加工作日期写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因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劳动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
这一栏就是写员工在进你公司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写你参保的当月的时间。如果记得不太准的话,直接写参保当月的1号。这个要求不是太严格的。
若要按原参加工作时间参保则填写毕业后工作的时间,但要补交原工作时间到现在的社保金;参保工龄就从毕业后算起。
若只交纳本单位工作以来的保险则只写参加本单位工作时的时间,也需补交参加本单位工作后到现在的养老保险金。参保工龄从那时算起。
若只从现在开始参保则只填写现在。参保工龄从现在算起。
比如说有的人明明工作了两年,但是一直没有单位给他交保险,那么对于劳保所那边,社保单位那边来说,你就是失业两年的人员。所以你即使填了你工作两年,其实也不算数的.
我国92年以后才开始实行缴纳保险费,那么如果是年龄到的员工有可能是81年参加工作的,那么就应该写81年,那么他81-92年之间就算作视同缴费年限,这个在员工退休的时候都是起到关键作用的信息。所以本着对员工负责任的态度,应该正确填写每一个员工的参加工作时间,不可以随意填写。当过兵的员工,他的参加工作时间应该是当兵那年,因为当兵的那几年都算作视同缴费。
如果是92年后开始起交的就按照实际情况的填,实事求是。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