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的工人下班途中骑摩托车撞到行人,老板要付什么责任吗?

2024年12月05日 02:5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老板不承担责任 由肇事的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网友(2):

就看是否为职务行为(结论在后)。
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为职务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具体的标准来考量:

第一,职权标准,即行为人是否享有职权是判断行为性质的重要标准。职员是否享有单位的授权或者指示是判断职务行为的关键,这一标准主要是考虑行为人行为的具体内容和行为方式。具体来说就是,行为人的行为内容若是属于其职权范围,实施该行为的方式也属于雇主的授权范围,那么该行为即属于职务行为。

第二,时空标准。这一标准要考虑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雇员的行为一般要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才能被认定为职务行为。时空标准是相对的判断标准,需要与其他标准结合来判断。因为,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发生的损害,雇主也有可能不承担责任;在工作地点和时间之外发生的侵权,雇主仍可能承担责任。

第三,名义标准。名义标准是要看该行为的实施是否以“工作”或“职务”名义实施,遭受损害的第三人是否有理由相信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第四,目的标准。目的标准是判断雇员所实施行为的目的是否是为了雇主的利益或者为了便于履行职务。也即是说,如果雇员基于为雇主牟利的意愿,行为客观上可以给雇主带来确实的、实际的利益,而非行为人主观上认为的利益,并且所获利益大于付出成本,那么雇员实施该行为造成损害的,雇主要承担责任。

结合你提供资料看,首先,你的工作应该是在工地上上的工作有关;下班的行为不属于职权范围,也不符合公司授权的工作方式。其次,工作时间不包括下班回家时间,工作地点是在工地上,而非回家的路上,其超出职权范围的上下班行为也不符合时空标准;再者,其下班的行为也没有让单位获得实际的利益,也不符合目的标准。据此,你下班行为并不属于职务行为,责任也不应由单位来承担。
因此,撞伤行人的责任,不应该由单位负责。

网友(3):

骑摩托车者的老板不承担法律责任,行人的老板有可能要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

网友(4):

老板不需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