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10月份共18天,其中16天是2400的,2天是3000的,这么简单的数学问题应该会算了吧,你的社保等全部按照3000的基数计算。
一般来说,你的工资会分段计算,即试用期的按天数计算,再加正式工资按天计算。
还有一种,有的不正规的用人单位会根据你实际工作时间按月发工资,即你29日上班,到下个月28日结束算一个月,计发工资。
由双方依法约定
我的想法和上面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