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2024-11-01 21:32:04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个人觉得,D和E都是B和C雇佣来的临时工,应该是劳务关系;而A与B和C之间的关系应该更像承揽关系,因为:
4、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 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工作是相对独立的过程,而雇佣人在工作当中受到雇主的监督和管理
(2) 承揽关系中双方之间的是平等关系,雇佣关系是支配、服从的关系,受雇佣人要听从雇用人的一直做事。
(3) 加工承揽给付的保持不限于劳动里的付出,更在乎的是劳动力付出后的成果,且技术性较强,而雇佣关系的技术成分少,雇主所付出的报酬仅是针对受雇人的劳动力付出。

网友(2):

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主支付相应报酬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雇员的工作对于雇主而言是“可为而不为”,即雇员所从事的工作不需要任何专业技能,雇主将其自身可以完成的工作交由雇员完成。具有以下特点:对完成工作的主体无特殊要求;合同的标的是劳务活动;行为具有连续性;按时间长度衡量报酬且发放时间固定;雇员对雇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人的工作对于定作人而言是“不可为而请他人为之”,即定作人不具备承揽工作的资质与能力,该项工作必须交由他人完成。完成工作需要特殊的工具、技术和设备等条件,劳务的技术含量高;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的是劳动成果;行为具有一次性;报酬中包含额外的利润,一次性或阶段性支付;定作人对承揽人的人身没有支配权。此外,按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雇佣关系中对雇主采取的是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而承揽关系中对定作人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由此可见,A与BC是承担关系,DE与A无关系与BC是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