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级法院和上级法院有什么区别?

2024-10-29 06:28:59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上一级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区别如下:上级法院是比本级法院高的都是上级法院,上一级法院是指比本级法院高一级的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上一级法院是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是审判机关,法庭是审判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法院是独立的法人,法庭则没有法人资格。
我国法院按照级别划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省级高法——地市级中法——基层法院,上一级法院指的是相隔一个级别的法院,上级法院是比相对法院高级的所有法。针对基层法院而言 ,上一级法院指的就是中法,而上级法院指的是中法、高法、最高法,它是接受同级党委与上级检察机关的双重领导,才有理由相信上一级法院会纠正错误的判决,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当事人相信, 也设有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三条 第一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由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辖区内确定部分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第一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交由具备审理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由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或者指定的专门法庭审理。 第五条 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并提交下列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一)证明具备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告资格的材料;
(二)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
(三)与被告进行磋商但未达成一致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与被告进行磋商的说明;
(四)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