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死了,但是我爷爷无儿无女,只有一个弟弟在世和四个侄子,请问我有赡养爷?

2024年11月29日 16:3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你对你爷爷的遗产具有代位继承权,你也有代位赡养(扶养)你爷爷的义务。

二、你爷爷的亲弟弟,如果你爷爷对其予以过扶养,他出有扶养你爷爷的义务,但你的权利与义务都要优先于你爷爷的弟弟(你的叔爷)。

三、你爷爷的四个侄子,对你爷爷没有法定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网友(2):

作为孙子也是有义务赡养你的爷爷,孝敬赡养老人是属于中华民族传统孝道,如果没有孝敬之心就没有做人的基本,孝敬才是孝道传承文化美德做人之本。

网友(3):

你的父亲死了。你爷爷无儿无女。只能由你照顾。因为你是你父亲的孩子。一个弟弟和四个侄子人家没有。养老义务。如果没有你的话。他的弟弟和四个儿子就有赡养义务。有你他们就没有赡养义务了。只能你养过爷爷。

网友(4):

是的,你有义务赡养你的爷爷。因为,你才是你爷爷的直系亲人,而他的弟弟和侄子们不是直系系人。比如说,你爷爷如有财产也只有你这个直系亲属才有资格继承道理一样,而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所以,你有义务赡养你的爷爷。

网友(5):

你的爷爷不是有个弟弟吗?他可以照顾你的爷爷,如果说他的弟弟照顾不了,你们几个晚辈也可以照顾,而且还享有继承权力,谁照顾的多继承的财产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