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3个人合伙开了个超市,营业执照是我的名字,我们3个人没有签股份合同以及任何书面协议,

2024年11月21日 20:4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三人合伙做生意开一个超市,应当先开一个公司,这样才能办理营业执照。办理公司应当有合伙协议,或者章程,明确股份及其规章制度。如果没有这些出了问题很难处理。
如果你个人动用超市里的资金50多万元,属于较大,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他们2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2):

肯定可以啊。你们是合伙关系。人家给钱给你一起开超市的,又不是送给你用的。所以,这超市人家肯定有股份啊。资金要看是什么性质,什么用途。不能一概认为是挪用。如果你私人用那就不行,没商量没分红出来你就用了,这就算是公款了。
别以为写你的名字就是你的,只要不合理,法律上一般都不合法。

网友(3):

不能。但是。如果三个人共同出资。大家出的金钱都差不多。这个超市就是合资经营。营业执照是你的名字,多一点责任和权利。但是不包括为自己谋私。如果金额过大。会构成不正当得利。拿走的钱影响超市经营的话就会构成犯罪。没有合同不代表可以侵财。

网友(4):

你私自挪用三人合资超市的资金,属于职务侵占;
你想办法尽快凑钱把资金补回,否则他们2人可以法院起诉你,你这属于职务侵占罪。

网友(5):

不可以的
否则有问题或者纠纷就麻烦了。
所以说,现在还是补上相关股份与合同条款,这样不会伤害大家兄弟情分,有问题就可以按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