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内储罐的单罐容量和总容量不应大于表3-10的规定。
【3标§】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分组布置的最大容量 表3-10
(2)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甲、乙类液体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限。
(3)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组内储罐的形式和总容量折算为相同类别的标准单罐,按表3-9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