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7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已正式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上线为19%,增长下线为5%,增长基准线(平均线)为12%。
据介绍,工资指导线是指企业工资总量可以增长的幅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近年来经济增长率、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并综合考虑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等相关因素制定的。它分基准线、上线和下线,为企业涨工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说,相对于去年辽宁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除了增长下线仍为5%外,今年的增长基准线上调了1个百分点,增长上线上调了两个百分点。各类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生产和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要求,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依照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其中少数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也可按适当高于上线的水平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困难、支付能力差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