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要是投标过程没有违规,不管中没中标,保证金都应该退。
二、第一种情况,你们的付款方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果招标文件规定了付款方式是关键参数,那么你们应该是废标,不可能中标。如果不是关键参数就说明甲方能够接受其他的付款方式,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中标,则默认了甲方接受你们的付款方式,如果甲方不同意则责任在甲方。
第二种情况,甲方要变更付款方式,则不管你们的付款方式与招标文件是否吻合,责任都在甲方。综合以上,只要你们中标,则甲方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否则不予退保证金是违规的,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扩展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废标退还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的除退还本金外,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