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公务员的报考要求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届毕业生
毕业两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当年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根据您的情况,您的档案在原籍的人才中心,符合报考要求,可以以应届生身份进行报考,建议有可以致电招考部门进行进一步确认。
1、国考应届生的概念:毕业一年之内都算是,所以2011、2012的肯定是。
2、甚至,2009、2010办理了暂缓就业(2年)的,也算是应届生。
3、只是涉及有些岗位的时候,有的会明确要求,只要2012应届的,那2011、2010、2009的都不行了;但只要没有单指出的,都可以。
签订劳动合同就不是应届生了,再简单点,你把报到证交给公司了你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你只能报考非应届的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