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方式
1、有价证券按当时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见“可变现净值”);
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将来可望收取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价值,减去估计的坏账损失及催收成本确定;
3、完工产品和商品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变现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
4、在产品存货,按估计的完工后产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变现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
5、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
6、固定资产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尚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同类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计价,除非预计将来使用这些资产会对购买企业产生较低的价值;对于将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时间(但未使用)后再出售的固定资产,可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对于暂使用一段时间、然后出售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将来使用期的折旧后,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7、对专利权、商标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等可辨认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价,商誉按购买企业的投资成本与所确认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
8、其他资产,如自然资源、不能上市交易的长期投资按评估价值确定;
9、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等负债,按未来需支付数额采用当时利率折现所得的金额确定;
10、或有事项和约定义务,如不利的租赁协议所引起的付款、合同对企业的约束以及行将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等,都应加以充分的估计,并按预计支付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计价。
只要某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是被并企业的,都需对其确定公允价值,如企业的研究开发成本、行动计划成本、开发某配方成本等等。
1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正常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1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日在正常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企业应当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远期合约签订时合约价值为0,因为合约签订时双方之间没有现金支付,双方是公平的(可以对比期权的期权费),没有人会愿意一开始就签订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合约。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动 合约可能会产生价值,因为今天签订的合约和之前签订的合约的定价会不一致,远期合约的定价公式可以统一归纳为F=(S-PV of benefit+PV of cost)*(1+Rf)^T,其中F为远期价格,S为现货价格,PV of bebefit为持有现货的收益(比如债券的coupon,股票的dividend),PV of cost为持有期间发生的成本,Rf为无风险利率,T为合约期限;在t时间如果想知道合约的价值,用上面的定价公式重新计算一个新合约的定价,用新合约的定价减去旧合约定价再折现到t时间的折现值(折现的原因是合约的交割即现金流发生在T而不是t)即为合约在t时间的估值。
由于公允价值对汇率、利率以及各种资产价格的变动非常敏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这类衍生产品的估值的波动性,也就是说,原来在会计上风险并不大或估值很稳定的衍生交易,在新会计准则下就可能变得较为波动,虽然这种情况可能会让交易员有点缩手缩脚,对产品账面损益也有较大影响,但客观上会迫使银行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控制,因为公允价值引入了当前的市场价值,只有直面真实的市场价格,才能知道手中产品的实际价值,也才能知道自己到底面对的是多大的风险。